各企業、各部門:
根據前期集團在對企業出租物業安全檢查時,發現個別餐飲場所使用醇基液體燃料,集團企管部對燃料成分進行了調查,其主要成分為工業用甲醇,屬危險化學品。在咨詢了市安監局意見后,經集團研究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按照《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〈關于醇基液體燃料有關問題的請示〉的復函》(成經信辦〔2014〕227號)文件精神,目前安監部門已依法將醇基液體燃料納入危險化學品管理范疇,市安監局明確醇基液體燃料屬?;?,在餐飲場所儲存使用醇基液體燃料,一經查實將以?;贩欠▋Υ媸褂锰幚?;一旦發生事故,將追究使用人和出租單位法律責任。根據以上情況,經集團研究決定,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,在全集團范圍內,禁止在人員密集場所、餐飲、酒店等場所儲存和使用醇基液體燃料。請各企業對人員密集場所、餐飲、酒店、出租物業等經營場所全面摸排、梳理情況,并督促相關承租人立即停止使用,限期移除相關設施設備,如在整改中遇到承租人不配合整改的,請與集團企管部聯系,企管部將協調并報告屬地安監部門協助處理。
特此通知。
成都商物投集團
2017年6月23日